发布时间:2016-10-10 12:3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出入境旅游人数与收支增长幅度会如此悬殊吗?
从2014年的出入境旅游统计开始,国家旅游局采取新的统计标准与方法,同时在中国旅游研究院内设立国家旅游统计中心,承担原由国家旅游局政法司统计处的工作。
2015年12月21日国家旅游局《2014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载:
入境旅游人数12849.83万人次,入境过夜游客人数5562.20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1053.8亿美元。我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1.07亿人次,出境旅游花费896.4亿美元。
2016年1月2日,中国旅游研究院国家旅游统计中心《2015年及十二五旅游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载:
入境旅游人数1.34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4.1%。入境过夜旅游人数5689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3%。国际旅游收入1136.5亿美元。我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达到1.17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9.0%,出境旅游花费1045亿美元。
这两个报告都把“入境旅游收入”称为“国际旅游收入”(英译为INTERNATIONAL TOURISM RECEIPTS),入境游客中港澳台同胞不是“国际游客”,他们在大陆的花费不是“国际旅游收入”。入境旅游收入中包括港澳台游客在大陆的消费。称为“入境旅游收入”可以,但不能称为“国际旅游收入”,正如港澳台商(资)不能称为“外商(资)”一样。混淆“入境旅游”与“国际旅游”两个有联系但又有区别的概念,许多官方文件、领导讲话常常忽略这一点,有时甚至脱口说出“我国1亿多人出国旅游”的话,犯了带有政治性的常识性错误。
更加值得意的是,把这两个报告放在一起比较一下,出现出入境旅游人数与收支增长幅度十分悬殊的情况。请看笔者按照这两份报告编制的这张表。
2014、2015年出入境旅游对照表
入境旅游
出境旅游
顺差
游客
过夜游客
收入
游客
支出
亿美元
亿人次
同比
%
万人次
同比
%
亿美元
同比
%
亿人次
同比
%
亿美元
同比
%
※
2014
1.28
0.4
5562
0.1
1053.8
※
1.07
9.0
896.4
※
157.4
2015
1.34
4.1
5689
2.3
1136.5
7.8
1.17
9.0
1045
16.6
91.5
※由于统计标准与方法不同,2014年的这几项数据与2013年没有可比性。
2015年入境旅游人数同比增长4.1%,入境过夜旅游人数同比增长2.3%,“入境旅游收入”同比增长7.8%。此处,旅游收入年增长率比入境旅游人数年增长率高出8至12个百分点之间。
据笔者测算,2015年出境旅游人数同比增长9.0%,出境旅游花费同比增长16.6%%。此处,出境旅游人数年增长率比出境旅游花费年增长率高出近8个百分点。
笔者查阅2011、2012、2013年三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这三年的统计标准与方法相同,具有可比较性。
2011、2012、2013年入境旅游人数与外汇收入表
入境游客
过夜游客
旅游外汇收入
亿人次
同比%
万人次
同比%
亿美元
同比%
2011
1.35
1.2
5758.1
3.4
484.6
5.8
2012
1.32
-2.2
5772.5
0.3
500.3
3.2
2013
1.29
-2.5
5568.6
-3.7
516.6
3.3
上表显示,这3年中入境旅游人数、入境过夜旅游人数与旅游外汇收入的年增长率相差在4至6个百分点之间。
一般来说,旅游人数与收入(支出)同步增长(减)、收支增长(减)幅度略高于游客人数的增长是正常状态,其间相差五、六个百分点是可能的,但相差十来个百分点属于非常态,一般不太可能。
2015年与2014年相比,入境游客的规模、构成、国内旅游产品与服务接待都没有多大变化,这两年的统计标准都是一个,入境游客人均花费怎么可能由523美元猛增加到848美元?同理,出国旅游人数与出国旅游支出的年增率相差近1倍也是不大可信的。
为此,笔者不得不对这个新的出入境旅游统计标准与方法的合理性、科学性产生疑惑。
出入境旅游的统计不能在人数上做文章,因为数据来自公安部出境管部处(当然,出境管部处提供的是出入境人员的数据,不等于出入境游客的数据,约有1/5的出入境人员不属于游客,另文再议),但在出入境游客的花费上大有文章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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