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3 21:3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本报讯 (记者 曹政)国家旅游局对外发布《关于内地旅行团乘邮轮从香港赴台湾后前往日本和韩国旅游事项的公告》,自今年3月1日起,允许内地旅行团乘坐邮轮从香港到台湾后,继续乘坐该邮轮前往日本和韩国旅游再返回内地。
2013年8月15日,国家旅游局就已经发布《关于乘邮轮从港台赴日本或韩国旅游组团事项的通知》。但这项业务并未实质性开展。据了解,目前多家旅行社和旅游企业提供的邮轮项目主要从天津、上海、厦门出发到日本、韩国。
根据《通知》,组团社应为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将采取团队旅游形式整团往返。证件方面,内地游客应同时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入出境香港和台湾,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入出境日本或韩国。组团社派遣的领队应同时持有赴台旅游领队证和出境旅游领队证。在香港、台湾期间,领队应统一管理团队游客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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