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7 09:0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沈钧儒纪念馆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城南,是为纪念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杰出的民主战士沈钧儒先生而建。
沈钧儒故居建于清代晚期,具有太湖流域和新安江流域两种传统建筑文化的特征,粉墙黛瓦,古朴典雅,有一定的历史和艺术价值,是浙江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底,嘉兴市委、市政府根据市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决定恢复沈钧儒故居并报请中共中央办公厅批复。1997年2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室批复“同意在浙江嘉兴市建立沈钧儒故居”。
沈钧儒,1875年1月2日生于江苏苏州,1963年6月11日卒于北京,清光绪时进士。字秉甫,号衡山,男,汉族,浙江嘉兴人,著名爱国民主人士,中国法学家,政治活动家,曾任民盟中央主席,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和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等职。
沈钧儒自幼聪颖,有7岁(实为周岁5岁)能诗之誉。徐志摩是他的表侄子。
沈钧儒青少年时,即十分注重个人道德的修养。家庭环境熏陶着沈钧儒的思想品德,影响着他的一生。
建国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院长,为建国初期建立人民的法制体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做出了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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